2024商洛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70人)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救援力量,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现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第二批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70名(其中灭火救援岗位59名,驾驶员岗位11名)。(具体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具备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吃苦耐劳精神,志愿从事消防救援、接警调度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有较强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心理健康,无不良嗜好。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条件与范围

1、限男性,具有高中(包括具有与高中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18-28周岁(1996年10月31日至2006年10月31日之间出生)。

3、驾驶员岗位:具有B2及以上驾驶执照,2年以上驾驶经验,主要从事执勤消防车辆操作、驾驶,车辆和随车灭火救援装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遗传性疾病等。身高168厘米以上(含),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矫正视力不低于4.8,BMI指数在18.5~23.9范围内。体格检查具体要求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5、退役士兵、具有田径类等体育特长的、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持有A2以上驾驶执照或特种车辆驾驶执照的,优先录用,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具有吸毒史的;

4、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7、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8、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9、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的情形。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8日8:00至2024年10月18日18:00。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表(附件2)打印后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完毕后,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到所在县区消防救援大队招录点报名。提交资料要求如下:

(1)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4)学历证书(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电子版);

(5)职业资质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料原件的电子版。

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由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商洛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报名成功后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本人需携带报名表原件、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个人及家庭成员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县区招录工作点(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展现场资格审查,退役士兵需携带以上材料及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时一并进行。

(二)体能测试、面试、心理测试

由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各大队配合实施。

1、体能测试:

男子体能测试考核项目:1000米跑、立定跳远、2分钟俯卧撑、100米跑。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入职体能项目标准执行,测试成绩任意一项“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应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体能测试成绩按照60%比例计入总成绩。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现场提问方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予以淘汰。面试成绩按照40%比例计入总成绩。

3、心理健康测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心理健康情况。使用第三方心理测查系统进行,测试方式为现场测试,由系统自动测查评判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结果“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总成绩计算:应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如遇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情况,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以体能成绩高者优先。

(三)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项目和标准参照《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视情开展腰椎、半月板损伤等专项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申请并报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复检一次。

(四)政治考核

对体格检查通过的人员,按照政治考核的原则,深入招聘对象所在的村(居)委会、村(社区)派出所、人社(社保)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走访调查,重点考核招聘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个人征信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对退役士兵调阅档案,重点核查其服役期间表现、退役原因、伤病史等影响消防救援工作的不利因素,根据政治考核情况填写《商洛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治考核表》并签章,对不符合公民服役政治条件相关规定的,一律予以淘汰。

(五)复试

以上程序完成后,由各县区消防大队审定合格人员并将名单上报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由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对拟录用的合格人员进行体能测试复试和心理健康复试等工作。

(六)公示

复试合格人员由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统一公示。

(七)入职培训

公示结束后,由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开展入职培训。入职培训不少于90天,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条令法纪教育、灭火救援理论学习、防火基础业务学习、队列训练、体能和技能训练等。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含身体状况不适合消防救援工作)的予以淘汰。培训期间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准军事化教育培训,每周培训6天。

(八)订立劳动合同与岗位分配

1

入职培训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订立劳动合同,原则上分配至报考意向的商洛市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新招录人员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限内,商洛市消防救援支队有权对聘用人员的工作单位、岗位进行调整。

2

单位分配由商洛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进行,当招聘人数超过该单位计划人数时,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的考核成绩排名进行调剂分配,不服从调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作方式及工薪待遇

(一)工作方式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转正后工作期间24小时在岗在位,原则上每月不少于8个休息日(不限定周末时间),具体由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以轮休的方式实行。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享有年休假和其他假期。

(二)工薪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工资由基本工资、职级工资、工龄工资、高危补助(仅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绩效工资和其他津贴补贴组成,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

2、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培训期间和试用期内均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不低于2000元每月。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转正后月收入不低于消防救援队伍国家队预备消防士最低工资标准(含五险一金);转正后将对全体政府专职消防员进行岗位等级评定,每年通过考核予以晋升工资档次,工作时间达到相应等级条件且通过培训考核的可晋升等级,工资待遇随之提高;根据根据工作需要和年龄变化,用人单位可对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岗位进行调整。

3、用工期间,发放制式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集体就餐,食宿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关规定执行,因个人自身原因主动离职(含入职培训期间)需从工资中扣除被装费用。

(三)奖惩制度

工作表现突出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依据《全省消防救援队伍表彰奖励管理实施细则》,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文员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情节较轻的,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笔试、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公示、入职培训等环节相关信息将在商洛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等网络信息平台公布,请及时予以关注。

2、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的相关信息应与本人真实信息相符,存有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聘资格,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聘对象,以及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培训教材,除体检费用自理外,不收取任何费用。

4、招聘环节的通知及相关信息将通过公告、短信和电话等形式发布,请招聘对象及时关注并保持通信畅通,按照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凡未能按时参加招聘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5、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6、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商洛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0914-2188033

商州区:商州区消防救援大队,0914-2386115

洛南县:洛南县消防救援大队,0914-7327490

丹凤县:丹凤县消防救援大队,0914-3385119

商南县:商南县消防救援大队,0914-6320119

山阳县:山阳县消防救援大队,0914-8889119

镇安县:镇安县消防救援大队,0914-5329119

柞水县:柞水县消防救援大队,0914-4351110

高新区: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0914-2032119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1:2024年商洛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岗位表.docx

附件2:2024年商洛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男).docx

商洛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9月30日

原标题:商洛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HkDMYmWrZaVduJvnFt7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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